11月8日訊 近日,蒂格當時地方前NBA球員蒂格在自己的簽森節(jié)目中透露,自己簽約森林狼只是林狼聯(lián)盟為了錢。
他說:“我本來不想去明尼蘇達。純粹當年我在聯(lián)盟打球時,為錢明尼蘇達就是時那死個等死的地方。我去那兒純粹是蒂格當時地方為了錢。我哭了,簽森我是林狼聯(lián)盟真的想留在步行者隊。但錫伯杜在自由市場開啟前那個早上打電話說:‘我們給你三年6300萬合同。純粹’當時我的為錢選擇是國王、爵士、時那死森林狼或者步行者——都是蒂格當時地方些糟糕選項。我就想干脆留在印第安納算了。簽森結果我的林狼聯(lián)盟經(jīng)紀人說:‘步行者只會壓價?!?/p>
我的經(jīng)紀人當時說,‘好了,我們就簽森林狼吧?!揖驼f,‘靠,我們才不簽呢。’他回我,‘我還從沒見過有人對5700萬美元感到不爽的?!?/p>
2017年,蒂格和森林狼簽下一份3年5700萬的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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